职能定位:
保卫部(处)是学校开展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和安全服务的智能部门,部门下设办公室(平安办)、治安科、消防科、户政科、校卫队。主要负责全校安全稳定、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国家安全、治安保卫、消防安全、交通管理、生产安全、户籍管理、应急管理等工作,履行全校安全稳定综合监管职责。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和落实学校平安建设暨安全稳定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开展遵纪守法和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法治观念,自觉维护学校治安秩序。
2.负责配合有关单位和部门开展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学校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及时处置各类风险隐患和突发事件;认真做好信息收集报送和分析研判工作,协助国家安全、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3.负责指导、督促、协调学校各单位共同做好学校平安建设工作。督促学校各单位签订《平安建设工作责任书》和《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预防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及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学校内部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及时协调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定期排查整改校园安全隐患,保证重要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安全。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及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牵头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加强消防设施管理维护,落实监督检查,完善工作台账。
5.负责校园治安巡防、楼宇管理、门卫管理、大型活动等安全保卫工作。
6.负责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和车辆进出停放管理工作。维护校内交通秩序和道路安全,查处各类交通违规行为,协助交警部门调解或处理交通纠纷。
7.负责户籍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户籍档案的迁移、保管、户籍证明等工作;做好各类外来暂住人口的管理工作;负责提供在校学生参军入伍、升学就业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8.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数据截至2024年5月30日)